续城之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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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又一次提笔写完结感言了,不知道为什么,这一次倒没太多感慨,就是一个挺轻松的心情。有人问我,为什么没写陆续和小九结婚?为什么又不写他们生孩子?我想了想说:本本都写,腻不?

    是啊,不是每个故事都以结婚为结局,也不是每个故事都要写到生儿育女。他们两段生死相随,今后的生活可能依然丰富精彩,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没有什么能将他们分开,无论是生还是死。

    现在来提一下文中几个人物,陆续与小九自不必多说了,从头至尾满篇写得都是他们。提一提几个配角吧,首先我钟爱疯子这个人,对他写的笔墨也较多,他可以堪当第二男主角了,哈哈。因为实在觉得塑造的这个人物太有趣了,写着写着就想笑,如果生活中有这么一个人,应该增添不少乐趣。看出来了吗?他脾气很好,无论是梁哥还是陆续对他打骂,从来都不生气的。他其实是孤独的,可怜的朋友圈一共就三个人,其中小九还是后来加的,所以他十分珍惜朋友。要说他形象嘛,虽然没陆续那么帅,但是也不是差到哪里去,就是不修边幅,而且老往深山里面跑,啧啧,没看他最后还西装笔挺了一回嘛。所以,疯子秦三绝对是未婚姑娘的首选哈。

    梁哥这人物,似乎并不太讨好,原因是他这人性格阴沉,心机也深。接近陆续那么多年,也能藏住自己身份。明明这样的人,该是反角,但我给他按的身份却是人民警察。所以首先他有一份警察的意识,不至于坏到哪里去,其次,他对陆续的情绪很复杂,一面防着被他知道后反目,一面又难以控制越来越深的兄弟情。到底出生入死过,到底舍命相救过,哪里还能说撇清就撇清,所以最后我给他的结局,还是与陆续言归于好了。

    向晚,说起这人物我会有些小得意。开篇的时候,把大家全都给骗过去了,有人以为她是陆续的旧情人,对他情深一片,到死都还惦记着陆续。但其实呢,我一开始设定她就没死,是藏得最深的人,是这场局的幕后操纵者。至于动机,也很可怕与疯狂。但一切皆有根源,少年的悲剧,在她的生命中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痕,哪怕她从自闭症里走出来,心灵上的创伤也无法弥补。这就使得她在对陆父与陆续的情感上,有了偏差。她害怕失去,但却又真的失去,一切她都无能为力,当有一根稻草放在她面前时,她无怨无悔地抓住了,并将永远抓住,哪怕是死。所以这个人物我并不讨厌她,因为她是悲情的,她情有可原。

    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人,就是韩冬灵。她从文开头贯穿始末,似乎她是女配,但其实整个故事与她沾不上边,在一开始,她就已经出局了。陆续对她,曾经有爱,但也并不纯粹,当爱情中掺了杂质时,那么感情也不可能坚固。所以,与其说陆续对她曾爱过,不如说是因愧疚而生,因朝夕相处而生的情感,所以当各方面都与他合拍的小九出现时,他很难不被吸引,然后渐渐爱上。但他是个自律的人,在当时他依然认为自己爱着韩冬灵时,他不会去脚踏两只船。只有当剖析清自己心意时,他才会接受这段感情进入生命。

    最后来说说我们的聿哥吧,有没有觉得他就是这个文里的男神?无所不能,神一般存在。事实上,他在这群普通人里,确实就是个神。谁让他来自两千年前呢,谁让他曾是赢勾呢,而他们闯的那个古洞,还是他的呢。回头去想,若不是咱聿哥的,那么小九与陆续就算有九条命也不够死吧,哈哈,聿哥就说到这了,他在小小城里笔墨很多。反正呀,我好爱好爱这个人物,你们呢?

    写到这里,也该跟大家说再见了。新文之前有提过,是一个真实的现实爱情故事,写了太长时间的悬疑推理,脑袋不够用,也需要搜罗资料和补充学习,所以暂时放一下,让大家跟我走入现实生活中来,我们来走一次普通人的爱情历程,没有高官富二代的背景,就发生在我们身旁。

    记得小芽姑娘曾这么对我说:我觉得我的幸福就是和他在一起,我的幸福就是我坐在他的车里啃指甲,他去给我买冰淇淋。

    我们生活里不就是这样吗?真的没有太多的虐恋情深,就是小小的甜蜜,小小的幸福,小小的虐而已。情不知所起,又一往而情深,然后情求不得。

    新文的题目已经定下,叫:我爱你,在锦瑟华年

    取自《锦瑟》中的诗句:锦瑟无端五十弦,一弦一柱思华年。我们都曾在这样一个锦瑟华年里,那么深爱过一个人,有人分离,有人携手,谨以此文怀念我们曾经爱过。

    文案:我至今仍觉珍贵的感觉

    是有一次我一个人赌气走了长长的路,累得走不动时回过头,发觉他一直跟在我身后,

    那是我被世界捧在手心的时刻。

    仍然记得那天他对我说:

    锦瑟无端五十弦,一弦一柱思华年。我要与你在最美年华十指相扣。

    可转身就做了一场噩梦,梦里我们争吵、伤害、互相抛弃......

    指纹太浅,命运太强,十指扣得再紧也渐渐松开,

    当各自穷途末日时,我唯一希望梦醒能闻见阳光里荷包蛋的味道。

    至于内容,暂时文的开头还没定下,我这里截取一段小剧场的给大家先睹为快

    (老子今晚不走了)

    那晚他客厅的灯坏了,只有房间里亮着灯,一屋男人专心在码长城上,没人留心我们这边昏暗处。手被握住,十指交缠,发现他越来越喜欢这样牵我的手。

    突然,脸颊上被他亲了一口。

    我被惊了一下,惊过之后是羞赧,屋里还有那许多人呢,江承一真是大胆。不过我想大概在屋子里的都是他圈子里的,还是他的好兄弟,所以他也不怕被人知道。

    有一就有二,他在一亲芳泽得逞后,就得寸进尺地搂了我腰,唇凑过来亲在了嘴上,本还是浅尝辄止就退开,慢慢地越吻越深,两人气息都有些不稳了。退开时,他那本黑亮的眼似带了一层旖旎水汽,与他微红的脸相互映照,竟多了一丝性感。

    他喝了酒,酒精上脑,什么大胆事都敢,可我是清醒的。在与他亲密时全身都紧绷着,余光直往房间里飘,生怕被谁瞧到了笑话。终于江承一放开了我,却是拉了我起身,他扬声对屋里的男人喊:“我先送小芽回去。”

    只听表哥笑声从房里传来:“臭小子又泡妞去了。”江承一闻言咧了咧嘴,我则横了他一眼。从他的出租屋出来,差不多快有十一点了,想想这时候回去倒也不晚,一时间打不到车,我们就牵着手一路走着。

    低头去看两人的手,又是他喜欢的十指紧扣,我心中一动,脱口而问:“你干嘛老喜欢这样拉着我的手?”其实十指相扣的牵手方式并不是太方便,指与指之间的力道重了,还会压得骨头有点疼,远没有将对方手轻握在掌间舒服,也能给人一种被包容的感觉。

    却见他偏着头在看我,嘴角的弧度疑似上扬,他突然低低呢喃:“锦瑟无端五十弦,一弦一柱思华年。在最美年华,与你十指相扣。”

    我心头一震,知他在学时成绩优异,可认识他这么多年,从没听他这般念着诗词。可更令我讶异的是,看他低了眼帘这般轻吟,居然毫无违和感。更添了他的一丝书卷味和浓浓的独属于他江承一的气息。

    这个夜晚,我也有些醉了,醉在江承一的独特魅力中。

    有出租车停下,两人上去后,听他报的地址不是我家,而是......老地方。

    我扭头去瞪他,他则嘻嘻一笑说:“反正你已经订了房间,现在也退不了,要不浪费,明天周末假期大家还一块玩,省得你再找借口上来县城。”

    在这种时候,在刚刚沉醉于他魅力的时候,哪里还有毅力来坚持,毫无原则就妥协了。加上一想到明天又能跟他在一起一整天,心里就喜滋滋的。

    突听滴的一声传来,我看江承一没动,推了推他,“好像是你有短信进来。”他依旧没动,半闭着眼说:“知道,没啥事,就是想让我去送一趟人。”

    听他这么说我就不作声了,在很多事上,他是个老好人,不会拒绝人。自从他买了车子后,他那车就跟公用车似的,而他就是免费司机。镇上与他相熟的但凡来回,都会打电话给他,让他去接送人。平时也就不说了,今晚他喝成这样,哪里还能去送人。

    于是我赞成他不去理会短信这件事。

    到了老地方后,我从吧台那边拿了房卡,想着江承一还有一屋子人要陪,就让他回去。但他却说要将我送上楼再走,无奈只好随他,可在电梯里时心跳莫名就加速了。

    可能是心有所感吧,把门卡一刷,我就闪身入内要去关门,想把江承一给关在门外,哪知他用脚顶住了门硬闯了进来,一个扑腾往床上一趴,特拽特爷们地甩了句:“老子今晚不走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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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知道大家可有觉得喜欢?还有还有,我是个选择恐惧症的人,有两个封面需要大家参考下,你们看看觉得哪一副更好看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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